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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第二次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时间:2024-01-09

苏住建质〔2024〕2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市住建局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第二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12家检测机构,按照《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材料类)》进行检查评分,检查考核平均得分81.5分;现场共开具整改通知单12份,发现存在问题96条。开展了“钢筋”检测项目理论知识测试(抽取每家检测机构1名报告审核人员及2名检测人员),共抽考人员36人,其中29人合格,合格率为80.56%。

二、督查结果

(一)存在问题较多的机构

对以下存在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进行通报:

太仓市汇通交通工程试验中心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档案保存时间不符合规程规定,不符合《规程》第5.6条要求;当日核查10月22日,混凝土力学室视频无法查看,不符合《规程》第6.3条要求;水泥胶砂流动度设备固定的水平混凝土基座(360mm㗠mm见方)上不符合标准尺寸要求(400mm㗀mm见方),不符合《规程》第4.3条要求;氯化铵、铬酸钾溶液缺少试剂领用记录,且不同浓度硝酸银溶液在领用时没有区分,不符合《规程》第4.3条要求。

(二)被约谈的机构

将对以下检测机构进行约谈: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开关插座断路器检测仪(型号:KCDY-D)的设备电阻负载只有一路,无法满足开关日常正常操作试验的工作量,不符合《规程》第4.3条要求;当天有不合格样品XPS板(样品编号:21312300253)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但现场未放置于不合格样品区,不符合《规程》第5.5条要求;编号330123-00064门窗三性检测原始记录中试件缝长为5.26m,现场复测缝长为6.49m,不符合《规程》第5.2条要求。

(三)理论知识测试不合格须接受培训的人员

“钢筋”检测项目理论知识测试不合格(成绩<60分)人员共7名(名单详见附件)。理论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暂停开展相应项目检测工作。检测人员调整后数量仍无法满足要求的检测机构,暂停相应项目检测业务。市住建局将对理论知识测试不合格人员统一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整改。各受检机构要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属地住建部门。各地住建部门要对检测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到位后将机构整改材料盖章报市住建局。

2.加强监督检查。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辖区检测工作信息化建设,维护检测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3.规范检测行为。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监督管理,督促检测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完善样品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对因样品管理不当造成检测结果无法追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钢筋”检测项目理论知识测试不合格须接受培训的人员名单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